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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 共青团襄樊学院委员会 文章点击数:
社团联发[2007]2号
关于我院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工作的安排
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招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及《中共襄樊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团工作的意见》,根据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将我院各学生社团2007~2008学年度招新时间定为2007年10月11日至20日,各社团仅在此时间段内可在南区和北区统一设点宣传招新,其它时间一律不准招新,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招新工作的落实安排,各社团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招新会员,会费收取最高不超过15元;
二、新会员的加入需是个人自愿,社团不能强制性招纳
会员;
三、招纳新会员期间,须做好新会员的登记注册工作,
不得弄虚作假;
四、招新工作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不得影响同学
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各社团接到此文件后,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院团委的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其招新工作。届时,社团联合会将派专人检查各社团招新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作为社团评定的一项重要指标。
襄樊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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