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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 共青团襄樊学院委员会 文章点击数:
襄樊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规范
为配合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进一步加强全院社团的团结及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及时有效地向各社团传达学院里的相关信息,分析处理我院社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规范。
一、例会制度
(一)例会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召开,与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
(二)例会时间
1.定期例会:
(1)每学期初召开由社联理事会成员及各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全院社团工作通报会,向各社团通报本学期工作计划及社联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或相关文件精神;
(2)每学期末召开由社联全体成员及全院各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全院社团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学期社联及各社团的相关工作。
2.不定期例会
(1)因筹办活动(如登山比赛等)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社联理事会成员及相关社团负责人参加的活动计划筹备会,计划筹备活动举办的各项工作;
(2)因宣传活动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社联成员及相关社团成员等参加的活动动员宣传会,动员宣传该项活动,保障其顺利开展;
(3)由于传达院里各级重要指示、会议精神及有关信息等特殊原因,不定期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传达院里重要指示、会议精神及有关信息等;
(4)社联内部或部分社团不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想法,促进全院社团的团结及各社团之间的交流。
二、例会纪律
(一)考勤规范
1.凡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均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请假,获批准后方可不参加。
A. 社联理事成员或相关社团负责人因故不能与会的,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社联主席或秘书长请假,获批准方可不参加,其书面请假材料交秘书处备案;
B. 社联干事因故不能与会,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获批准方可不参加,其书面请假材料交秘书处备案;
2.社联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考勤、记录,所有考勤相关材料交监察部备案。每次会议考勤情况在下一次全院社团例会上予以通报,并由监察部记入各社团考评内容。
(二)处罚规定
1.各社团出席社联工作例会的考勤情况将作为社团考核和评优评先的参考点之一,并且直接关系到优秀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的申请。
A.一次无故缺勤社团,在下一次全院社团例会上给予批评警告,其所在社团申请评优评先的名额将酌情受限;
B.两次无故缺勤社团,免除其社团申请评优评先的资格;
C.三次无故缺勤社团,免除其社团考核资格。
2.社团联合会成员出席社联工作例会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事)”的参考点之一;对于无故缺勤者,一次给予批评警告,两次便不得评优评先,三次给予免职。
3.迟到或早退两次记缺勤一次。
三、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以前规定有相抵触之处,以本规范为准。
四、本规范由襄樊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定,其最终解释权归襄樊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五、本规范所指社团负责人系社团第一责任人或受社团理事会指派的其他主要干部。
襄樊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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