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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字[2007]52号
关于在学生中开展“一日生活规范”教育活动的通 知
各系(院):
为巩固“三早一晚”活动成果,进一步促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一日生活规范”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三早一晚”和“四个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规范管理 展示风貌
三、活动时间: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
四、活动内容:
1、起床:所有学生早上6:30按时起床并整理好卧具,寝室长负责督促。
2、早锻炼(6:50—7:20):各系(院)组织大一学生在指定位置出操,指定学生干部负责整理好队伍;大二、大三、大四学生自主锻炼。
3、早餐早读(7:20—8:10):有课的学生到第一节课教室早自习,无课的学生以班为单位或寝室为单位组织晨读,由班长或寝室长落实。
4、上课(上午8:20—12:00,下午14:00—15:40):有课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认真听讲、认真操作实验、积极与老师互动、遵守课堂纪律;所有无课学生都必须在适当场所学习,不得从事娱乐活动、擅自出校或在校园内游逛。学习委员当天应将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以及上课纪律情况向辅导员汇报,并做好《班务日志》的记载。
5、就餐(午餐12:00,晚餐17:30):所有学生要讲究卫生,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自带餐具的学生购买食物后可回宿舍就餐(不要在校内边吃边走);排队购买,就近入坐或找合适位置站立,礼貌谦让,不抢占座位;安静用餐(不喧哗吵闹),爱惜粮食(不乱倒剩饭、剩菜);餐毕自觉归还餐具;学生文明用餐,不把食物带到教学区。
6、午休(12:30—13:40):按时午休,不得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午休后整理好卧具;寝室长负责督促。
7、活动课(15:50—17:00):学生在非上课时间可以组织学术科技和文体活动,要注重活动的文化品位和学术氛围,文体活动要健康高雅;相关学生干部负责。
8、晚自习(19:00—22:00):每周一到周四,各系(院)要安排大一、大二学生到指定教室(按教务处安排)上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可在机房、图书馆或寝室学习,要求保持安静,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
9、就寝(23:00);按时熄灯就寝,不准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晚归和夜不归寝;社管会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
10、班会(活动课或晚自习):各班应每周召开一次班会,通报上周情况,布置下周工作。辅导员应检查班会召开情况和班务日志记载情况,并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各系(院)要根据活动通知要求,明确思路、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切实做到结合本系(院)实际,体现以人为本,贴近学生生活,把规范管理工作做“实”、做“新”、做“活”。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牵头负责,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助理班主任要紧密协作、有效配合,指导、督促本系(院)学生积极、主动、自觉的按时间进行教学生活活动。
2、要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一日生活规范内容,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规范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充分利用网络、海报、广播等各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校园氛围。
3、要发挥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专人负责作好记录,及时督促,及时公布,强化所有的学生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学工部(处)·团委将组织每天值班政工人员,集中检查“三早一晚”情况和校园文明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和学生不规范行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学工部(处)·团委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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